防控疫情 安徽一地发布第18号通告:违者拘留!罚款!刑事追责!作者:临泉公安浏览数:52次
临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(第18号) 为严格落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4号通告要求,决定自2月18日起对下列责任人员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的规定,由公安机关给予拘留或罚款的行政处罚,情节严重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 一、无证出入的(含借证出入、一证多人等); 二、商超、药店等不查证或无证进入的(含借证进入、一证多人等); 三、车辆违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规定无证通行的。 对不严格核查出入证导致无证出入的卡点工作人员,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责任追查。 临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7日 延伸: 临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(第14号) 依据阜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1号通告精神,经研究决定,自2020年2月4日24时起,在全县范围内实行严格管控措施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 一、严格控制村(居)民出行,每户家庭(居家隔离家庭除外)每两天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,其他人员除疫情防控工作、生病就医需要和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等情况(需单位出具相关证明)外,原则上不要外出。不能在小区内公共小花园、街头游园、体育活动场地等公共活动场所聚集。各类群众聚集活动(广场舞、徒步队等)一律暂停。 二、所有从县外返临人员,必须主动向居住地村(居)所在单位报告,并自觉落实14天居家隔离观察。 三、全县范围内经营非生活必需品的商店、摊点和全部饭店、餐饮点暂停营业;经营生活必需品的商店、摊点,由属地乡镇(街道)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安排单双号分开经营。 四、对全县范围内所有个体诊所、门诊部一律暂停营业,恢复时间由县卫健委另行通知。有就诊需求的群众,请前往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就诊。 以上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。 临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|